文章来源:维也纳声学 时间:2024-09-22
详细介绍
音乐厅是供交响乐(包括民族乐)、室内乐及声乐演出的专用厅堂。音乐厅演出时大多数依靠自然声,电声至多起辅助作用,为了现场实况转播或录音的需要,也需要提供电声设备并设声控室。它是音质要求最高的观演建筑。
1、音乐厅体型设计
常见音乐厅体型包括鞋盒式、山地葡萄园坐席及环绕式、带有可变耦合混响空间的音乐三种若干典型的体型设计。
此外,还有一些音乐厅是上述典型体型的变型,如扇形、钟形及多边形等,还有其它不规则形。有的则是上述典型设计的混合物。
2、音乐厅乐台设计
音乐厅乐台有两种基本类型,分别相应于鞋盒式及环绕式厅。前者可成为尽端式乐台,以波士顿音乐厅为典范;后者可称为中心式乐台,以柏林爱乐厅为典范。
乐台形状应避免过深或过宽。
乐台附近应设置反射面和扩散构件,将声能有效地投射至乐师及观众席,同时保证声音在乐台区的融合和平衡。乐台地板应是架空木板。
3、音乐厅音质设计
音乐厅混响时间允许值为1.5-2.8s。
音乐厅的坐席最好控制在2000座以内。
音乐厅设计时应尽量少用吸声材料,同时座位区布置不应过宽,因为坐席区的面积决定了观众厅的主要吸声量,过宽的坐席将导致过量的吸声。此外,坐席的包装也不可过分。
音乐厅的每座容积,大约为6-12m3/座之间。
音乐厅的体积不可过少,以免混响时间过短。
音乐厅楼座设计时,应使其下部深度D不大于其开口高度H,同时其张角应不小于45度,以免造成声影区。
对空调噪声控制应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。同时,应注意提高厅堂维护结构的隔声量。